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上游巴塘、拉哇水电站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以《关于同意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拉哇、叶巴滩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1〕2046号)和《关于同意金沙江上游岗托、波罗、巴塘、昌波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2〕2640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法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巴塘分公司、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以下统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沙江上游巴塘、拉哇水电站工程建设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HDT010/14-QT-01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巴塘水电站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级开发中的第9级,工程区左侧为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右侧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距离四川省成都市公路里程约828km。水库正常蓄水位2545米,电站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
拉哇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川藏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白玉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贡觉县。拉哇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MW,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洪洞、右岸泄洪洞及放空洞、右岸地下厂房、开关站等。拉哇水电站距成都市约800km。电站左岸对外公路巴拉路已完工,电站坝址距巴塘县城约17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的工程项目包括:金沙江上游巴塘、拉哇水电站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所需房屋的设计、建设及试验检测中心的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进场便道、施工用电、生产生活用水等临时设施的设计、修建及维护等。
(2)负责现场试验检测中心所需房屋设计及修建。
(3)配置满足巴塘、拉哇水电站工程试验需要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4)受托人的检测试验范围:原材料(水泥、钢筋、沥青、砂石骨料、钢绞线、止水材料等)试验,砼、砂浆及半成品检验,沥青砼检验,填筑检测、砼和砂浆配合比复核及优化,锚杆无损检测,喷混凝土厚度检测等。
(5)对监理人的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理人的送检试件进行检测,监理人送检检测试验范围:原材料(水泥、钢筋、砂石骨料、钢绞线、止水材料等)试验,砼、砂浆及半成品检验,沥青砼检验。
(6)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定期对试验检测成果进行统计分析,试验检测过程中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时提出整改建议。
(8)配合委托人质量监督、达标投产检查及阶段性验收工作。
(9)完成试验室计量认证相关工作,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10)完成委托人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其他试验检测工作。
2.3 计划服务期:2017年5月1日前完成试验检测中心建设、试验检测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检测中心具备使用条件。 2017年5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共129日历月。其中:对巴塘电站计划服务期为69日历月(2017年5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对拉哇电站计划服务期129日历月(2017年5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如工程项目开工时间延后,服务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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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