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三亚供电局2016年生产工器具购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三亚供电局2016年生产工器具购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02106
1.3.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三亚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1.10.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1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分包序号 最高控制价
1 标的1 标包1 1 53.2 500
2 标的1 标包2 2 41.96 500
3 标的1 标包3 3 48.1 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产品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现证书或其他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3 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仅限仪器类)。
4 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5 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制造厂商投标授权书。且一个产品制造厂商授权的投标代理商不得超过1家。
6 产品制造厂商必须(或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制造厂商)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知道,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16年11月19日23时59分59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