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QRQ-2016-0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管理信息机房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采购内容:机房升级改造相关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法人单位授权其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投标,则须提供法人单位有效的授权书原件,投标文件上加盖该分支机构单位公章),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设计、施工、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地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授权售后服务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售后服务合作单位公章)及授权证书原件。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必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机房设备的相关销售业绩投标人需具备大型机房工程施工项目与经验,近三年有承担类似大型工程项目设备承包的成功范例至少一例(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包括业绩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 )。
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1年的维护费用以及3年的技术支持。
3.4投标人承诺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安装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3.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货物样机检测,检测满足招标要求技术指标视为有效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虚假应答技术指标带来工程进度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6 投标人承诺在后续机房设备安装及调试中,积极与工程施工单位配合,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3.7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8近三年(2014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出具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 2016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