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安全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三、招标人:江苏华电如皋热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项目概况:指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港区内的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1×35MW+1×3MW),配套3×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预期项目评价、评审、验收等服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预期项目评价、评审、验收等服务
注: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七、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内完成设计专篇编制,14日内完成评审会议及取得评审意见。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备工程设计类乙级资质及以上。
(3)近三年,具有2个及以上的与招标要求相同的设计专篇编制已完成的业绩,请投标方提供真实可靠的合同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设计服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提供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时间:2016年11月15日-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