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6-11-07008/01
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泗安热电联产工程(2×10MW)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泗安热电联产工程(2×10MW)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泗安热电联产工程(2×10MW)
1.1.2 工程项目地点:浙江省长兴县泗安镇五里渡村。
1.1.3 工程项目规模:本期建设3×90t/h(2用1备)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1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留有扩建余地。
1.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1.1.4.1总体策划要求
本工程拟定于2017年6月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18年8月底正式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18年10月底正式投产。
1.1.4.2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勘察设计方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资料。勘察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必须满足业主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期时间,能够及时向业主提供图纸,满足工程进度的图纸需要。因非设计方原因而造成设计延误,则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尽可能满足工程需要。
1.1.4.3勘察设计周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施工图勘察时间为25天,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按业主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有关的设计文件。
1.1.5质量目标:
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试行)》、《华能集团公司火电电源建设精细化管理标准》、华能集团创基建一流指标、《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09版)》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并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1.2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测)及设计任务,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试桩(含试桩大纲)及其检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地基处理的检测、监测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华能集团《火电工程设计导则》(2016版)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按《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13版)中火力发电工程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招标方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个工程循环流化床单机10MW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主体勘察设计投产业绩并已安全运行满两年以上;
2.4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工程循环流化床单机10MW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主体勘察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2.5五年内并无因设计原因而引发的基建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具有上述勘察及设计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应有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并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应资质。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5日9:00时起至2016年11月21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