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大楼维修框架项目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
现将各投标单位需澄清问题作如下澄清: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招标编号 需澄清问题 对需澄清问题所作的澄清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大楼维修框架项目 0002200000001109 2014年至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后附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4年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在南方电网或电网系统完成 过质量合格且造价达 100 万元或以上的非生产性维修工程"是否作为该项目的评审条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大楼维修框架项目澄清函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