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华能昌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华能昌邑风电场一期32台风机轮毂变桨控制柜背板固定装置改造工程进行招标。
1. 项目名称
华能昌邑风电场一期32台风机轮毂变桨控制柜背板固定装置改造工程。
2. 招标范围:
华能昌邑风电场一期32台风机轮毂变桨控制柜背板固定装置拆除、更换固定件、安装、变桨测试。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4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具体要求如下:
3.6.1现场作业人员应具有苏司兰机型从业经验和登高证、电工证等相应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