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彬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经彬政水发【2016】1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彬县水利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勘测设计单位,前期工作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一期污水厂院内,建设2万m³/日再生水处理及配套管网;泾河西区选址新建1万m³/日污水处理及1万m³/日再生水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四、报名及发售资审文件
1、2016年11月15 日至2016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