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的委托,对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柴油采购提供所需的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22-167FE1228SXB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柴油采购
2、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3000吨柴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并保持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须是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按行业规定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有在同类产品近两年的应用业绩(需提供合同),且无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且不限于有效的ISO9001证书);
6、具有优秀的服务团队,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
7、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3、制造商授权(代理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类似销售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不含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