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十三中学临时基建用电(630KVA变压10KV/0.4KV配电工程(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钦州市第十三中学临时基建用电(630KVA变压器)10KV/0.4KV配电工程(重)已由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钦市发改社会【2016】13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钦北新城区新城八路与新城九路交汇处西南面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包含的工程内容为准
合同估算价:约50 万元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 配电房及相关配电系统,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包含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或者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方可进入平台操作。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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