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的委托,就#1、#2机组超低排放脱硝(SNCR+SCR)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脱硝(SNCR+SCR)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湖南省冷水江市沙塘湾镇太平村, 承包期限:分别于2017年#1机组检修期间及2018年#2机组检修期间进行。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脱硝(SNCR+SCR)改造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主要方案为,增加SNCR装置(含氨水喷射系统、氨水储存系统、输送系统等),在锅炉烟气NOx浓度为750mg/Nm3时,保证SNCR出口NOx浓度小于500mg/Nm3时,SNCR脱硝效率不小于35%。对现有SCR系统进行改造,增加备用层催化剂(不含催化剂供货),对SCR系统的流场及喷氨进行优化改造,确保脱硝SCR+SNCR装置改造完成后,在锅炉烟气NOx浓度为750mg/Nm3时,保证脱硝装置出口NOx浓度小于50mg/ Nm3。
招标范围包括:主要包括加装SNCR系统装置,对现有SCR系统进行优化改造。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改造项目整体设计、设备(包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含对原有设备拆除)、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生产等。
详细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工程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等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3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3.5如果施工(建筑、安装)部分采用分包,拟分包单位必须分别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11月 15 日至 11 月 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