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办公区、仓库及110kV及以上共计60座变电站消防设施巡检维护,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的委托,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办公区、仓库及110kV及以上共计60座变电站消防设施巡检维护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办公区、仓库及110kV及以上共计60座变电站消防设施巡检维护。
2.2招标编号:YNBC2016-11-747。
2.3招标内容:红河供电局办公区、仓库及110kV及以上共计60座变电站消防设施巡检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期: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红河供电局办公区、仓库及110kV及以上共计60座变电站。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为1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资质证书(含过渡期临时一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类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省外企业须具有云南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证;
3.3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实施维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云南省注册消防工程师过渡期临时资格证书;
3.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须具有中国南方电网系统内认定的“两种人”资格,且拟派的“两种人”不得为同一人;
3.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完整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社保缴存证明;
3.6投标人201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9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或处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和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