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山东公司青岛分公司2016年山东移动(青岛)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电源设备安装施工单位招标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代理编号:G437-YDQD-ZB-160007
1.2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山东公司青岛分公司2016年山东移动(青岛)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电源设备安装施工单位招标项目
1.4招标规模和范围:工作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移动(青岛)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电源设备安装需求,现对山东移动(青岛)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电源设备安装施工单位进行采购,施工内容包括:高低压柜、变压器等设备进行安装施工(含材料)、零星配套施工等。项目总投资1220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1.5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零星材料、包施工安全、包协调、包送电、包施工协调赔补、包施工质量等。
1.6施工周期要求:整体项目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工作。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高压设备安装服务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
2.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注册资金需符合资质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且具备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2.2.3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类型的项目业绩,单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人民币,总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2.2.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近三年(2013年至今)无不良合作记录。
2.2.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年至2015年)审计报告;未被责令停业的;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2.2.7为确保顺利施工及供电,应标单位需具备且提供停电作业所必需的当地供电公司入网作业资格证书,同时需提供及时送电承诺书。
2.2.8投标单位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未“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国税/地税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有“一般纳税人”红色戳印;若国税登记证无“一般纳税人”红色戳章的,还需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中的至少一种:a、由第三方(如地方国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且加盖出具方公章;b、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则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标书售卖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09时00分至2016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