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储气库[2016年]招字第21号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委托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金坛储气库(二期)一阶段14口注采气井集输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范围:金坛储气库(二期)一阶段14口注采气井(JK4-2、JK6-7、JK6-8、JK6-3、JK5-1、JK7-5、JK8-1、JK8-2、JK8-3、JK7-1、JK7-2、JK7-3、JK9-1、JK8-4)和3个集配气阀组(1#、2#、10#)集输系统安装施工监理,包括井场注气排卤工艺设备、管线、电气、仪表、通信、防腐、土建及井场至阀组或站场的集输管线等施工监理;西注采气站阀组扩建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实施地点:江苏省金坛市直溪镇。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以通知为准),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
5、监理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
6、标段划分:监理合同不划分标段。
7、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甲级资质,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提供加盖公章的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
3、 业绩要求:2010年以来至少具有2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关于影响施工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
5、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
6、 其他要求:
(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6 年11月16 日至2016 年11月20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