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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污水处理场增建应急事故池曝气组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6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腈纶污水处理场增建应急事故池 所需曝气组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腈纶污水处理场增建应急事故池 所需曝气组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22-5521-1769-B1
2.项目内容:齐鲁分公司腈纶污水处理场增建应急事故池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曝气组件\350×150×642 WLHB-130 组件 30.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1月31日,齐鲁石化供排水厂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
 
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
6.2 本次招标曝气组件为原装进口产品,投标商为代理商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
6.3 进口品牌曝气组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5年石油化工行业的使用业绩,并提供签订合同的证明;提供签订的技术协议;提供运行参数证明。
6.4 提供相关业绩产品的报关清单、关税和增值税缴纳证明及当地第三方提供的原产地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16日07时至2016年11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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