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委托,邀请符合要求的竞价人参加其攀钢钒机械杂项备件第四批的竞价采购。
1.竞价文件编号:AB201611163456
2.采购项目范围:
攀钢钒机械杂项备件第四批,详见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ansteel.cn) 攀钢钒机械杂项备件第四批公开竞价《标的需求一览表》
2.1. 要求制造商须为执行标准中规定的厂家。如规格型号和厂家有不符,请竞价时备注正确的型号和制造厂。
2.2. 为保证供货渠道的真实可靠,以人民币报价的竞价人必须向执行标准中规定的制造商或其驻华机构或其授权经销商签订供货合同。
2.3. 竞价以人民币报价的,交货时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2.3.1与合同明细相符的报关单复印件或制造商所在国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书正本。
2.3.2制造商或其驻华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及质量保证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3.3与制造商或其驻华机构或其授权经销商签订的合同副本(可隐去价格,如与授权经销商签订的合同需提供经销商代理授权证书)。
如满足第2.3条采购要求的竞价人,竞价人在报价时须提交承诺函,承诺所报价的备件可提供第2.3条所要求的文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竞价人成交签订合同后,交货时不能按承诺函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的备件将不予支付货款。
2.4.竞价以外币报价的,报价条款为FOB/FCA美元/欧元/日元价,并注明到目的地的运费及所有税费价格。
2.5.在竞价时注明产地、正确型号或升级型号或替代型号,以及每一项的最短交货期。
3.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攀钢钒机械杂项备件第四批公开竞价《标的需求一览表》
7.竞价过程
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1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