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海关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O5300000000316002409C1 ;
2.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包括昆明海关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以及全省范围内的应急、急救、专业拖车、维修车辆接送、背车、施救等服务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需求及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限:二年。
2.5 质量要求:维修保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2.6采购预算: 根据委托方每次委托数量确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经营范围应涵盖车辆维修;
3.2.2谈判申请人具有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车辆维修一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