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Y-2016-2-052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经兴和县发展与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5】93号、兴发改字【2016】403号文件予以批准,受兴和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兴和县城市管理局
二、招标人地址:兴和县
三、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四、项目地点:兴和县鄂尔栋镇
五、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系统(即场区)以及场区内的附属管理办公系统;日处理垃圾45吨。;计划投资1571万元。
六、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计划工期:2016年12月 至 2018年5月
八、资金来源:地方配套及中央预算
九、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1、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是本单位已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司印章。
报名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本单位建造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