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蓄电池电机车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蓄电池电机车采购。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招标编号:LAZBSB-2016-0206。
2.4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使用单位
1 8吨蓄电池电机车 CTL12/9 1部 常村煤矿运输科
12吨蓄电池电机车 CTL12/9 1部 常村煤矿运输科
2.5交货地点:设备的使用单位。
2.6交货期:合签订合同后6个月后付货。
2.7技术规范要求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所供设备合法的生产制造资格或代理经销资格。
3.3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6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必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