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新型高效节能混合电袋PM2.5除尘系统项目(三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新型高效节能混合电袋PM2.5除尘系统项目(三次公告)
2.招标单位: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交 货 期:7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合同包1:新型高效节能混合电袋PM2.5除尘器等;
合同包2:中试实验试制设备等;
合同包3:阳极板芒刺线生产线等;
合同包4:袋笼加工设备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2.包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设计研发团队;
3.包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如果不是生产厂家,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投标证明书;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