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招标三部-托五输煤、沈东输煤、绥化输煤总承包工程托五斗轮机全自动系统、斗轮机安全生产人员定位及管控系统、翻车机智能对轨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托五输煤、沈东输煤、绥化输煤总承包工程托五斗轮机全自动系统、斗轮机安全生产人员定位及管控系统、翻车机智能对轨系统。
2、工程规模:2X66MW,2X350MW
3、建设地点:内蒙-古托克托、沈辽宁省东、黑龙江省绥化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托五输煤、沈东输煤、绥化输煤总承包工程托五斗轮机全自动系统、斗轮机安全生产人员定位及管控系统、翻车机智能对轨系统,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2017年1月15日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500万及以上;
(2)财务状况良好。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通过质量体系和3C认证;
(2)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生产能力;
(3)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近3年,输煤系统用装卸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供货业绩不少于5套,且自动化、远程、无人、定位等相关系统供货业绩不少于1套。(请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设备供货清单页)
(2)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6.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6、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