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延安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输煤系统EPC煤尘水处理(电子絮凝)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大唐延安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输煤系统煤尘水处理(电子絮凝)
2、工程规模:延安2*350MW
3、建设地点:陕西
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延安发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输煤系统煤尘水处理(电子絮凝),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含煤废水处理装置2套,包括专用工具及随机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电气和热控)及水泵、阀门、连接管道管件、平台扶梯、连接电缆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5、交货期:2017年1月30日。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4 本标段仅允许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近5年有2个及以上数量设备满1年良好运行业绩;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