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诏安县图书馆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电子书借阅机系统、少儿借阅机系统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ZZCX(2016)CG007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谈判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标准:
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移动图书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电子图书阅读器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电子图书》。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三日内提供原件给采购单位复核确认。
(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注:1、(1)-(4)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若有一项未通过视为无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标截止时间:谈判文件应于2016年 11 月 30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