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MRD-2016G-DZGY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子王旗博物馆布展项目及地质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四子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字【2016】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子王旗地质公园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名称:四子王旗博物馆布展项目及地质广场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四子王旗博物馆布展项目设计与施工: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总高度26米,本标段主要包含地下一层到地上二层常设展区、临时展览陈设区域、多媒体展区、多功能区、博物馆办公用房、休闲区、商业区等功能区域。
第二标段:四子王旗地质广场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地质广场占地总面积约3796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是广场铺张、周边绿化、停车场、雕塑安装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标段:
(1)投标单位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具有2011-2016年具有五个及以上,博物馆类似工程的业绩。
(4)区外企业应具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准入备案手续,并携带备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标段:
(1)投标单位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市政专业)或本企业高级园林工程师
(3)业绩要求:2011年-2016年承揽过五个以上广场项目的业绩。
(4)区外企业应具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准入备案手续,并携带备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本项目采取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为方案设计招标阶段,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中,评选确定前五名获得入围第二阶段投标资格。第二阶段为深化设计和施工报价阶段,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招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第一阶段招标评审结束后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听取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进行设计汇报,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同时发放第二阶段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的时间安排及其它要求详见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