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东河区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东河区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西脑包南三道巷道路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东河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东河区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 发改审批字【2016】100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G2016JL086
标段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西脑包南三道巷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建设规模:西南包南三道巷道路(西脑包大街—巴彦塔拉大街)为城市支路,设计全长463.755米,新 建车行道面积4260.1平方米。人行道绿化硬化总长463.755米。路灯采用
单侧布灯的照明方式。
工期: 43 日历天 计划投资:5.00 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
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6日上午9:30至2016年11月21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