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QGGZYZB2016-42
1. 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兴隆村老局子至下瓦房村水泉子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喀喇沁旗人民政府以王府政发[6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喀喇沁旗王爷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兴隆村老局子至下瓦房村水泉子公路工程施工,建设内容为四级水泥路路基、路面、桥涵,全长3.066公里。
2.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工程名称 计划投资(元)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SG-01标段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兴隆村老局子至下瓦房村水泉子公路工程 1600000.00 3.066 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①具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5 年内(2011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的3.066km及以上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赤峰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主选及备选)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周六、日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