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销售集团华东公司物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销售集团华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200731。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作范围、事项:
(1)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471-473号、475-477号总建筑面积2800平米,包括办公用房2栋三层、办公楼院落等,办公区域及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养护、运行管理、安全保卫、职工食堂服务、通勤车运行、等电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室内外绿植日常管护等;
(2)其他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
2.2服务地点:上海市黄浦区
2.3服务期限:一年。(起止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人员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物业服务能力;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具有为同一大型企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的物业服务或后勤服务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