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监理 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以 广电计部[2016]7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2建设规模:中山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监理,本次招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300万元,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标段规模:本标段招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526.62万元,包括古镇镇、东升镇、黄圃镇、坦洲镇、东凤镇、南头镇、三角镇、港口镇、石岐区、东区、西区、小榄镇等12个镇区的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监理项目;
标段二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标段规模:本标段招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773.38万元,包括火炬区、南朗镇、南区、横栏镇、沙溪镇、板芙镇、大涌镇、阜沙镇、三乡镇、五桂山镇、神湾镇、民众镇等12个镇区的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监理项目;
2.3计划工期:4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3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工作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