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部门集中采购2016-046号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61138;
2.3采购内容: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电子显微镜、可见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静态顶空进样器;
2.4采购预算:人民币76万元;
2.5供货期要求:合同订立后30日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制造商的代理或经销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24日(每日的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