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禅城供电局2016年仪器仪表试验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广电财【2016】1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佛山供电局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现就禅城供电局2016年仪器仪表试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2.3采购范围:禅城供电局试验班、城区供电所、南庄所对到期试验的仪器仪表进行试验,详细清单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
2)、具备计量认证(CMA)或实验实认可资质;
3)、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