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合同包 物资需求说明 年度采购需求预估金额
个数 标号
2016-wzcg-001 10kV~35kV户内真空断路器固封极柱 1 标1 --- 2000
2016-wzcg-002 10kV~35kV户内真空断路器全套机构组件 1 标2 --- 2220
2016-wzcg-003 10kV~20kV中置柜功能小车 1 标3 --- 300
2016-wzcg-004 10kV~20kV户内真空断路器电动底盘车 1 标4 --- 70
2016-wzcg-005 10kV、20kV中置柜接地开关 1 标5 --- 230
2016-wzcg-006 SF6半绝缘环网柜气包组件及安装 1 标6 --- 2090
2016-wzcg-007 数显电流表、电压表用壳体、电源板等部件 1 标7 --- 760
2016-wzcg-008 智能电容器用电容器、控制板等部件 1 标8 --- 1040
2016-wzcg-009 铁附件 1 标9 供应商资质入围 27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须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竞价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9)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代理商投标,需出具原厂授权(原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