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
“东风生产、生活、办公现场保安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以下简称“东风发电厂”)位于贵州省清镇市和黔西县交界处乌江干流鸭池河上游,是乌江流域梯级开发的第二级水电站。距贵阳市88公里,原321国道旁,离电厂最近的机场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距电厂95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范围
东风发电厂“东风生产、生活、办公现场保安服务”项目招标范围为维护东风发电厂正常的治安秩序,保证发电厂正常生产和在建工程正常施工,组建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从指挥,遵守发电厂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内保队伍。
包括以下内容: 东风发电厂东风现场大坝、厂房、进厂交通洞、办公楼、生活区域、清镇办公基地区域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秩序与各保卫门岗的值守,协助东风电厂做好内部与周边治安保卫维护工作;协助东风电厂处理有关治安保卫方面的突发事件。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律地位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投标须具有总公司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总公司不得重复授权多家分公司参与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国家的生产许可和强制认证要求。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独立法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保安服务许可证;
4)资信和商业信誉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诉讼案件发生。
五、报名及审批
六、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或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一个制造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和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废标处理。
七、招标时间安排
1、递交报名资格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4日15时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