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2016)HNNJ招字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南京电厂(以下简称华能南京电厂)2017年生产设备常年维保工程已由华能南京电厂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招标人为华能南京电厂,项目单位为华能南京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大厂凤凰南路98号;
2.2工程内容:华能南京电厂2017年生产设备常年维保;
2.3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4 项目工期要求:2017年全年。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内在华能江苏分公司系统内两家以上电厂,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0MW×2的火电厂内,具备设备安装或检修工程的业绩。
3.2.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8日11:00起至2016年11月24日11: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