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顺丁橡胶固体产品包装袋422.8万条(暂估数量),以卖方开始供货后12个月内买方书面向卖方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最终合同结算数量。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1、附件2及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及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及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 第1部分 固体产品(Q/SY 1200.1-2013)》及附件2《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橡胶包装袋(25kg)技术标准》的所有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与本次招标采购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注:(1)同类产品:指“M”边三合一纸塑复合袋;(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价格)。单份合同或订单数量不少于50万条,且该数量须为实际供货数量,不能为暂估数量,若提供框架协议,其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则须同时提供买方下达的有效的采购订单、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有效的订货证明,以证明实际供货数量,否则视为无效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至今;(4)投标时提供合同、订单原件验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订单复印件与原件必须对应才为有效销售业绩】。 *7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 “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免费提供投标产品样袋一条(提供附件2《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橡胶包装袋(25kg)技术标准》中的丁二烯橡胶BR9000版面),样袋须使用全新原料生产,其克重、尺寸、印刷等须符合附件2“《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橡胶包装袋(25kg)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须承诺: (1)供货过程中,中标人每月提供一份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最长支付周期为60个工作日,并接受不多于付款金额50%为期最长6个月的承兑汇票。 (3)供货期最短以天计、最长以周计,每批次送货数量不大于8万条。 (4)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5万条。 (5)保证产品质量:“若中标,实际供货的包装袋须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袋一致或优于所提供的样袋,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6)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且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代理商和制造商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3、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