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双马煤矿职工食堂(回、汉)承包服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6040121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宁夏双马煤矿
2.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双马煤矿职工餐厅(2个回餐食堂、1汉餐食堂)委外服务。服务商提供早、中、晚餐、班中餐及来宾招待餐。职工餐厅(回、汉)现有的灶具、厨具、餐具、餐桌、打卡机等设施设备和材料由双马煤矿一次性交付服务商管理使用,水、电、燃气费矿方承担。若损坏或丢失,由服务商负责更换和购买。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员工1号回餐食堂,提供早、中、晚餐、班中餐及来宾招待餐。
第二标段:员工2号回餐食堂,提供早、中、晚餐、班中餐及来宾招待餐。
第三标段:员工3号汉餐食堂,提供早、中、晚餐及来宾招待餐。
早餐主副食不得少于6种,午餐主食以米饭为主,荤素炒菜各不低于8种,晚餐主副食不得少于7种,做到营养搭配。
2.3计划服务期限: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1日。
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及以上;
B. 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C.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民族宗教事务局颁发的《清真食品准营证》;
D. 食堂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厨师证;
E. 企业近两年(2014-至今)有类似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