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油厂春光综合楼广告标示牌等制作业务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XJCYC20161111
新疆采油厂春光综合楼广告标示牌等制作业务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成本,采购方案已经报上级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新疆采油厂2016年春光综合楼广告标示牌等标牌制作业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制作标示标牌广告物料,如上墙制度牌(亚克力)、公示栏、宣传栏、钛金铜字、不锈钢旗杆框架、铝合金丝网印刷导视牌、指示牌、不锈钢门牌、喷绘等,具体按实际需求制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有效合法证件,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作、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4、投标企业距离采购人所在地单程不超过100公里,方便此项业务顺利开展。
5、按照河南油田内部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投标人需于截标前完成河南油田内部市场准入备案登记。
五、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报价应与采购人需求价最接近。详见《春光综合楼广告标示牌等制作业务外包项目需求书》。
2、竞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价格保证及服务承诺,并提交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报价最接近采购人需求价,并综合评定,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4、投标文件资料要求:开标时,当场提交投标资料4份(含1份正本,3份副本,密封后盖单位公章),需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报价书、参考项目需求书,制作服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
六、文件获取、投标、招标日期与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点至13点,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