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3座新建公厕、20座维修公厕、2座新建垃圾压缩站、10座维修改造垃圾压缩站、15座新建道班房的施工。
1标段:3座新建公厕、20座维修公厕;采购预算:人民币3206119元。
2标段:10座维修改造压缩站;采购预算:人民币1330279元。
3标段:2座新建垃圾压缩站、15座新建道班房;采购预算:人民币4046349元。
项目用途:便民及市容提升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安全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3年11月以后至今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