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运行辅助岗位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燃料系统分一二、三期,分别对应一二期#1-#4机组和三期#5#6机组。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招标范围:
1.2.1输煤一二期系统:从一二期翻车机卸车线(以门式采样机轨道南端端头为界)开始到一二期锅炉原煤仓(原煤仓仓口以下2米)之间的所有输煤系统区域(不含翻车机卸煤线的车皮清扫及卸车线的落地煤清扫转运和文明生产)。包括:2台翻车机、2台斗轮机、2套筛碎煤设备、6台环式给煤机、6个圆筒仓、4台胶带给煤机、13段共25条皮带机及其系统附属的所有辅助设备等。
1.2.2输煤三期系统:从三期翻车机卸车线(以门式采样机轨道南端端头为界)开始到三期锅炉原煤仓(原煤仓仓口以下2米)之间的所有输煤系统区域(不含翻车机卸煤线的车皮清扫及卸车线的落地煤清扫转运和文明生产)。包括:2台翻车机、2台斗轮机、2套筛碎设备、3台环式给煤机、3个圆筒仓、4台振动给煤机、9段共18条皮带机及其系统附属的所有辅助设备。
1.2.3输煤一二、三期煤场、煤场设备设施及输煤系统所有煤水沉淀池、排污泵池:煤场占地面积总共约10万平方米,分8个正式煤场和1个应急储备煤场,煤场区域界限以煤场水沟(包括水沟)以内范围为界;煤场设备设施包括燃料部所辖的推煤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煤场机械和干煤棚、防尘墙、挡煤墙等;输煤系统栈桥内外所有的煤水沉淀池和排污泵池以及包括后续因需要增加的煤水沉淀设施等。
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服务范围内现场的运行巡检和设备操作(不含一二三期斗轮机、一二三期翻车机和全厂采样机的操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至少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电厂类似业绩,具有良好的运行经验,未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8日9:00起至2016年11月22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