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BEA-TCNY-ZT-GCSB-2016-119
1、招标条件
该项目招标人为: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请有意愿合作的合格投标单位积极参与。
2、招标范围
具体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接受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外协代购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外协产品原厂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同类型的热工试验室设备业绩;
3、项目负责人需有本行业从业经验;
4、拟派驻其他人员需能胜任相关工作,检测、维修设备数量及型号需满足实际需要;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等。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规格型号、供货数量、运行时间、试验报告、认证证书、许可证件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