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电厂工业电视、门禁系统定期维护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以下简称景洪电厂)采用自筹资金,就景洪电厂工业电视、门禁系统定期维护项目(合同编号:JHDC2017/T0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景洪电厂位于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北5km,距昆明公路里程约575km,是云南省境内澜沧江中下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是云南省加速培育水电支柱产业、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电站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高108米,坝长705米,坝顶高程612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02米,相应库容8.7亿立方米。安装5台3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75万千瓦,以500kV及220kV两级电压接入南方电网。上游与糯扎渡水电站衔接,下游与橄榄坝水电站相连,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城市供水、旅游等综合利用效益。
2.2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景洪电厂工业电视、门禁系统定期维护
(2) 服务地点:景洪电厂
(3) 项目概况:景洪电厂工业电视系统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景洪电厂厂房工业电视系统、进厂公路左右岸工业电视系统、仓库工业电视系统、生活营地工业电视系统,共计415个摄像头、四套监控平台。景洪电厂门禁系统于2007年建设投入使用,门禁控制器35个,门禁刷卡点145个。为保证景洪电厂工业电视系统及门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为满足电厂日常运行,需对景洪电厂工业电视、门禁系统定期进行维护。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5) 项目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电厂相关规程等质量验收标准
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景洪电厂工业电视、门禁系统进行定期维护,提供技术服务及辅材(辅材为单价不大于人民币100元的耗材)。维护内容包括对工业电视、门禁系统硬件、软件、电源线、信号传输线等的缺陷消除,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证景洪电厂工业电视、门禁系统正常运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任何不能完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都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4.1 法人地位:申请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企业代码年检印鉴章,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4.2 履约信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好评。申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实施经验。招标人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4.3 财务状况: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实施。申请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附财务报表。
4.4 业绩要求:(1)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三项的近三年内成功实施类似服务项目或建设同等及以上规模工业电视系统、门禁系统的证明材料。(2)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一项的合同单价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工业电视系统、门禁系统建设、改造证明材料,并提供运行单位出具的服务良好或系统运行正常的证明文件。
4.5 实施设备: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必要的施工设备及工具。
4.6 项目经理:执行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电厂安全规程,具备参与电力行业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并提供项目经理所参与实施的工程业绩。且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7 技术负责人员:执行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足够专业知识,具有参与电力行业类似项目实施的经验。
4.8 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的施工或管理经验,数量及资历应满足本项目实施或管理的要求。
4.9 申请人应承诺在中标后,能够在景洪市设立办事处,并配置上述4.6~4.8条所列人员,能及时处理景洪电厂工业电视、门禁系统故障。
4.10 申请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及服务质量问题。如无,则附申请人无不良记录声明,申请人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