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二连分公司只能式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 2016-0167241-HBYT-0014100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采购15台智能式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
2.使用功能: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生产用设备。
3.技术标准:《二连分公司智能式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采购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所投产品质量合格,满足或优于《二连分公司智能式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采购技术规格书》具体要求。其中:投标人所供成套装置中空心抽油杆必须选用2016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空心抽油杆)集中采购甲级供应商的产品,并提供甲级供应商同意供货的证明资料。
5.服务:1.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交清,卖方送货至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指定地点,并按照《二连分公司智能式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采购技术规格书》中技术服务的要求,配合二连分公司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2.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产品实行终身服务制,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3.其他:详见招标编号为HBYT-ZBZX-WZZB-2016-0434的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制造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 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华北油田公司的质量抽查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处于被暂停采购投标产品或被暂停企业交易资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8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