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能沁北发电三期磨煤机动静环改造备件招标人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
2.2 项目概况: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两台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配备12台北方重工生产的MPS290型中速磨煤机,两台机组分别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投产。本项目为三期磨煤机动静环改造工程。当前三期磨煤机的动静环磨损严重,动静间隙严重超标,磨煤机内部风场紊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动静环磨损严重后导致动环出口风速与设计风速偏差较大,对于磨煤机石子煤排放也有影响。经过充分调研试验,结合我厂MPS290型磨煤机的检修特点,可以通过对原动静环的结构进行优化改造调整来满足现场实际需要,提高制粉系统的可靠性。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1套改型动静环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改型动环 GZDH0203.2900.01 套 1
2 改型静环 GZDH0203.2900.011 套 1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5)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对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须具有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
(11)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二)专项条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今)600MW及以上机组中速磨煤机动静环改造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设备可靠运行的证明文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10: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