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2016江汉工程公司石油专用电缆招标 所需石油专用电缆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30-3045-1142-B1
2.项目内容:2016江汉工程公司石油专用电缆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其他石油专用电缆 70000.0
2 油矿探测电缆 79000.0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06月30日,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企业必须独立拥有施工设计能力、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投标企业提供设备清单、现场作业图片及性能说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品种.
6.2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企业按当天汇率计算。
6.3 投标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 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4 生产厂家应有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出具相应报告。同时投标商应提供具备专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该类产品的检验报告。
6.5 有完整的主要原、辅材料供方及外协单位供货记录,提供主要原料供货合同的复印件。
6.6 提供该类物资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与石油石化行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并提供扫描件。
6.7 投标商承诺日常生产建设中出现涉及投标产品的各项情况问题,要求供应商响应时间12小时之内,技术人员到现场时间24小时之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1月18日10时至2016年11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