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拟对金华分公司应急调度中心LED屏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为金华分公司应急调度中心LED屏幕设备,包含室内全彩P1.8显示屏附屏幕及显示屏框架及其他配套系统设备;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中标原则及中标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最终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确定1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液晶显示屏 个 1.00
二、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为产品显示屏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同时投标产品显示屏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投标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折算价为等值人民币)。
3. 投标人提供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产品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本次招标允许大屏显示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应具备以下条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签署的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代理投标授权函,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5.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标书售卖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7时00分至2016年1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