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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泰顺县供电公司司前供电所用房附属工程(通讯机房项目)(重)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泰顺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招标公告

1.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泰顺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浙江泰顺县供电公司司前供电所用房附属工程(通讯机房项目)(重)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详细内容参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工期要求 建设地点
1 国网浙江泰顺县供电公司司前供电所用房附属工程(通讯机房项目)(重) 主楼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主要建设供电所内通讯设施,购置并安装通讯等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 60日历天 泰顺县司前镇
资金来源:自筹。质量要求:合格。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者相关企业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经理证书。
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⑶、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⑷、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⑸、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⑹、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⑺、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⑻、近3年内具有承包并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 投标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2016 年 12 月08日上午 9:30分 (北京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88623455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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