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YGD-201611-SG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凉山街提档升级综合改造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庐山北路(渭河路—青衣江路)改造供电电缆及管网工程的施工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1 DYGD-201611-SG-01 凉山街提档升级综合改造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2 DYGD-201611-SG-02 庐山北路(渭河路—青衣江路)改造供电电缆及管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DYGD-201611-SG-01、02包投标人: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试。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业绩要求: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