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天河局电缆振荡波试验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2.2招标内容:2017年天河局电缆振荡波试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项目编号:ZB-05-16109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4. 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5.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6. 非联合体投标。
7.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8. 具备近2年相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9.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安全质量要求
1.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人员资历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造师或工程师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已取得执业证书且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其它要求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高于100%的为有效报价。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