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乐元水库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计【2015】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望谟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望谟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乐元水库工程(PMC)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输水管道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GYY-LY-ZB-JJ-01 )。
2 工程概况
望谟县位于贵州省南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东部,东与罗甸县接壤,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隔江红水河相望,西与贞丰、册亨两县以北盘江为界,北与紫云、镇宁两自治县毗邻。县城距省会贵阳市318km,距州府驻地兴义市210km。拟建的乐元水库位于望谟县西部乐元镇境内的弄寒村,坝址位于北盘江左岸乐元镇下游支流——里乐河中游河段上;距望谟县城52km,工程区内有乡村公路通往坝址,交通较方便。
乐元水库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向乐元镇镇区提供生活用水、满足水库下游农田灌溉用水需求。乐元水库正常蓄水位573.50m,死水位547.5m,水库总库容为156万m3,兴利库容117万m3,年供水量205.5万m3,其中向乐元镇区保证率P=95%的供水量为70.1万m3,向水库下游农村人畜饮水保证率P=95%的供水量为8.6万m3,向水库下游灌面提供保证率P=80%的供水量126.5万m3。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
乐元水库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工程、供输水工程组成。
大坝为重力坝,坝顶高程578.0m,建基面高程513.0m;最大坝高65.0m,坝顶长153.10m;坝顶宽5.0m,坝底宽56.55m,坝顶设1.2m高防浪墙;上游坝坡的坡比为1:0.2,坝坡折点高程549.0m;下游坝坡坡比为1:0.75,坝坡折点高程572.13m。大坝主体采用C15-C90二级配混凝土砌石,迎水面及下游浸水面采用C20二级配常态防渗混凝土浇筑,坝内廊道及井道周边采用C15二级配混凝土浇筑,溢流面及底孔周边采用C30常态混凝土浇筑,消力池采用C25混凝土浇筑。
输水管线采用浅埋管方式(埋深0.7m),沿左、右岸山坡及农田布置。左岸输水干管始于左岸坝后交通廊道内的主取水管,长度约7.35km;右岸输水干管始于坝内取水岔管末端,长约6.24km。左右岸输水管道总长约13.59km。
3 招标范围、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3.1招标范围:包括输水工程的玻璃钢夹砂管、PE管(不包含管件、阀闸)的制作、出厂前的检验、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检验并提供相关材质证明资料等。
供货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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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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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600,0.6Mpa,环刚度SN8000N/m2 |
m |
8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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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400,0.6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3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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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400,0.8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25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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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400,1.0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3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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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400,1.2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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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400,1.6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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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350,0.6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6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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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350,0.8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2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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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350,1.0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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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玻璃钢夹砂管 |
内径DN350,1.2Mpa,环刚度SN5000N/m2 |
m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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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PE管 |
(Φ315,0.8Mpa) |
m |
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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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PE管 |
(Φ315,1.0Mpa) |
m |
24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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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PE管 |
(Φ315,1.25Mpa) |
m |
6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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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PE管 |
(Φ280,1.25Mpa) |
m |
11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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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PE管 |
(Φ250,1.0Mpa) |
m |
5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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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PE管 |
(Φ250,1.25Mpa) |
m |
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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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PE管 |
(Φ250,1.6Mpa) |
m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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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PE管 |
(Φ125,1.0Mpa) |
m |
7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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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量为暂估量,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单价调价和索赔依据。
3.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根据招标方工程进度分批次安排进货,投标方在接到材料计划后7天内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3.3质量要求:产品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GB/T 21238-200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 19472.2-2004)及相应国家标准,卖方需保证其提供的物资交付采购人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其物资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符合合同目的的性能。
3.4技术服务内容:投标方根据招标人工程的需要,为保证管材连接符合技术要求,投标方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免费技术培训、指导。
3.5投标人免费提供各种型号规格的样品至望谟县乐元水库项目现场检验。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生产(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资料)及资质等级证书,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2013年至2015年)财务状况(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玻璃钢夹砂管、PE管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并且签约合同价不少于200万元。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本条款不作为资格否决条件,只作为打分标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 年11月21日至 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12日09:30 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查看详细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谈 工
手机:1 8 2 1 9 8 9 6 7 0 5
电话:010-88623455
邮箱:3 4 8 9 4 3 8 1 7 6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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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