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项目预算金额为80万元,中标人数量、具体份额分配情况如下:序号预估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份额划分1801100%★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最近3年内无重大涉诉(或仲裁)并足以影响本次招投标工作及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
2.4投标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公示信息不真实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有权对否决其投标资格。
2.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同类项目业绩(注:(1)签订框架协议的:无订单时1个框架协议视为一个业绩。框架 订单时的业绩按订单数量确定业绩数量。(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一个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分包。
2.7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
2.8本项目制造商与代理商均可参加,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至少为100万元(含),本项目接受同一品牌的多家代理商报名,同时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制造商要求:注册金额至少为100万元(含)。
2.9其它要求:近三年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