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阿荣旗六合镇(永乐村中心组、永乐村乌吉木组)“十个全覆盖”暨村屯整治工程项目 经 阿荣旗六合镇人民政府 以 六政发(2016)4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阿荣旗六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永乐村中心组排水沟护砌工程:1、沟内清淤泥,清淤泥深度50公分,排水沟全长938.7m。 2、砌筑毛石厚度400mm,铺100mm厚砂。 3、C30混凝土压顶厚度5公分。 4、砌筑毛石墙高度1000mm,砂浆标号M10水泥砂浆。5、护坡高度4800mm,放坡1:1.5。(二)永乐村乌吉木组排水沟护砌工程:1、沟内清淤泥,清淤泥深度50公分,排水沟全长602.25m。2、砌筑毛石厚度400mm,铺100mm厚砂。3、C30混凝土压顶厚度5公分。4、砌筑毛石墙高度1000mm,砂浆标号M10水泥砂浆。 5、护坡高度5000mm,放坡1:1.5。
2.2招标控制价:3,454,739.00元。
2.3建设地点:阿荣旗六合镇永乐村中心组、永乐村乌吉木组。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暂三级(含暂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9日上午9时00分,




